1、国际协调制度编码(HS)中有关箱包的分类
依据国际协调制度编码(HS)回类标准,箱包产品住要对应“衣箱、手提包及类似容器”(HS编码为4202),其下包括三大类,共14个子类目:
(1)塑纺面制箱包,包括:
1.塑料或纺织材料作面的衣箱(HS编码42021210);
2.塑料或纺织材料作面的提箱、小手袋等(HS编码42021290);
3.塑料或纺织材料作面的手提包(HS编码42022200);
4.塑料或纺织材料作面的置于口袋或手提包内的物品(HS编码42023200);
5.塑料片或纺织材料作面的其他类似容器(HS编码42029200);
(2)皮革制箱包
①皮革、再生皮革或漆皮作面的衣箱(HS编码42021110);
②皮革、再生皮革或漆皮作面的提箱、小手袋等(HS编码42021190);
③皮革、再生皮革或漆皮作面的手提包(HS编码42022100);
④皮革面通常置于口袋或手提包内的物品(HS编码42023100);
⑤皮革、再生皮革或漆皮作面的其他类似容器(HS编码42029100);
(3)其他面料制箱包
①其他材料作面的衣箱、提箱、小手袋等(HS编码42021900);
②其他材料作面的手提包(HS编码42022900);
③其他材料作面通常置于口袋或手提包内的物品(HS编码42023900);
④其他材料作面的其他类似容器(HS编码42029900)。
2、国民经济统计中有关箱包的分类
依据2002年开始实行的最新《国民经济行业分类》国家标准(GB/T 4754-2002),wo国的国民经济行业分类中,箱包业住要是指以皮革为材料的箱包生产企业,分为两类,分别是“皮箱制造业”(行业分类代码为C1924)及“皮包制造业”(行业分类代码为C1925)。
3、现行国家标准中有关“箱包”的分类
wo国国家质量标准中无直截对应箱包产品的标准,只有在《鞋类和箱包用胶粘剂》(GB 19340-2003)中提到了“箱包”。
行业标准中,皮革产业现行标准涉及的“箱包”列在“皮件”大类中,住要指旅行箱包和各种背提包。回类中与箱包有关的有6类:
(1)公文箱(QB/T 1332-91)
(2)背提包(QB/T 1333-2004)
(3)家用衣箱(QB/T 1585-92)
(4)皮票夹(QB/T 1619-2006)
(5)旅行箱包(QB/T 2155-2004)
(6)公事包(QB/T 2277-96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