您当前的位置:首页资讯消费电子正文

福建家电下乡政策延续至2013年1月底

放大字体  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:2016-04-24 浏览次数:80
  昨日(7月3日),记者从福建省经贸委获悉,今年上半年福建省家电下乡销售情况良好,累计销售155.9万台,金额39.9亿元,较上年同期分别增长11.6%和25.1%。
  
  据了解,福建省自2009年2月20日全面启动家电下乡,政策执行期将延续至2013年1月31日,是最后到期的一批。纳入家电下乡政策补贴范围的项目有洗衣机、微波炉、热水器、手机、冷柜、空调、计算机、电磁炉、电冰箱、彩电十大类,农户购买家电下乡产品可享13%的财政补贴。2011年11月底,“家电下乡”政策已在三个首批试点省份山东、四川、河南落下帷幕,而家电“以旧换新”已于2011年底在全国范围内结束。

“如果发现本网站发布的资讯影响到您的版权,可以联系本站!同时欢迎来本站投稿!

0条 [查看全部]  相关评论